據《戰國策‧秦策》記載,陳軫對秦惠王說:「楚人有兩個妻子,一個易於勾引,一個不容易勾引,到她們丈夫死後,勾引的人打算娶那個不容易動心的妻子,因為她較讓男人放心。」這個事例證明了當時平民有「多娶」或「雙妻」的事實。
在多妾制時代,庶人只能擁有一妻,實際上卻是受限於經濟能力不得不然;因為當時老百姓要得到溫飽已經不易,大多數人只能堅守一夫一妻制度,但在統治階層的行為影響下,一旦經濟充裕了,誰不想過過買妾的癮?
《韓非子‧內儲說下》有一段故事:「衛人有夫妻禱者,而祝曰:『使我無故,得百來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對曰:『益是,子將以買妾。』」是說衛國有一對夫妻在向神明禱告時,妻子特別祈求讓她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一百束布,她丈夫好奇地問為什麼祈求這麼少,她的回答說出大部分女人的心聲:「因為超過這個數目,你就會買妾了!」
民間也有一則異曲同工的事例:據說有人撿到一個雞蛋,他興高采烈的告訴妻子:「只要把雞蛋孵成雞,雞又生蛋,兩年賣的錢可以買五頭牛,大牛生小牛,五年之後就可以賣到三百兩銀子,然後可以一半用來買屋置產,另一半討個小老婆,讓我享點晚福!」做妻子的一聽到丈夫要討小老婆,盛怒之下,連忙把雞蛋打個粉碎,看來男人在衣食飽足後難免動起買妾的念頭,這情況古今皆然。
在家族制度裡,尊卑秩序的建立相當重要,譬如妾對夫、妾對妻都有服從的義務,所以妾的行為比妻受到更多的限制。一般妾稱夫為「君」,即有至尊之義,《儀禮‧喪服》云:「妾為君,傳曰:君至尊也。」所以侍妾必須為夫服喪,因丈夫對妾來說是至尊的。
而妾稱妻為「女君」,亦表示對妻子地位的尊敬,如〈喪服〉云:「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說明妾侍奉嫡妻,也要像媳婦侍奉公婆一樣的恭敬。
妾的身分既較妻為低,所以妾必須為妻服期年之喪,然正妻不必為妾服喪,可見彼此關係之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