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前立委郭添財大作「教師考績,不應比例設限」,個人有不同意見。依個人觀察,教師考核甲等人數受限是未來趨勢。
首先,個人對於台南縣蘇縣長的改革勇氣,先給予高度的讚揚,雖然縣教師會群起反對,蘇縣長依然堅持原則,在現今鄉愿的社會,難得出現如此有肩膀和擇善固執的首長,個人表達萬分的感佩。
其次,教師考核由於沒有名額的限制,除非請長假超過規定天數,或是受到行政、刑事懲處,否則老師是很難被考核甲等以下的成績,就算當事者狀況百出、瀕臨不適任程度,還是會在「同仁情誼」、「再給機會」的溫情聲中安然過關,長久以來老師過於浮濫、流於形式的考核制度,現在已經到了必須予以徹底改變、革新作法的地步。
再者,攤開教師的考核內容來看,四條一款(俗稱的甲等)屬特優老師,四條二款(俗稱的乙等)是優良老師,而四條三款(俗稱的丙等)才是有待改進的老師。然而目前絕大多數學校的考核結果,在扣除請長假的老師後,幾乎百分百老師的考核結果都屬特優級,換言之,國內中小學超過百分之九十八的老師都屬特優,這與國人平時對老師的常識認知有相當大的落差,這樣的考核結果難以服眾。
另公務人員、學校職員、工友和警衛,考核時都被規定必須受到百分之三十人數不得考列甲等,相對之下,教師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的人數限制,其實還算相對寬鬆。
無可諱言,當今國內中小學教師考核制度正是一項不盡完善的制度,改進並革新這項作法是未來的趨勢。我相信,教師考核甲等人數受一定比率的限制,是將來的潮流,而且有其必要性,教師與其反對或反彈,不如及早準備因應新措施,來得實際又有利。
吳庸(台北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