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禽獸」,字意乃穿衣戴帽的禽獸,指品德極壞,行為像禽獸一樣卑劣的人。
其實,這個成語原非此意,「衣冠」本是官員所著的官服,作為權力的象徵,歷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在官服上繡以飛「禽」走「獸」,是文武官官職品級的主要標誌,這種等級制度,從明朝就已經開始了。據明、清兩史的《輿服志》記載,文官繡禽、武官繡獸,而且等級森嚴,不得逾越。文武官員「衣冠」上的「禽獸」品級如下:
文官:
一品緋袍,繡仙鶴;
二品緋袍,繡錦雞;
三品緋袍,繡孔雀;
四品緋袍,繡雲雁;
五品青袍,繡白鵰;
六品青袍,繡鷺鷥;
七品青袍,繡鸂鶒;
八品綠袍,繡黃鸝;
九品綠袍,繡鵪鶉。
武將:
一品、二品緋袍,繪獅子;
三品緋袍,繪老虎;
四品緋袍,繪豹子;
五品青袍,繪熊;
六品、七品青袍,繪彪;
八品綠袍,繪犀牛;
九品綠袍,繪海馬。
明朝中晚期,官場腐敗,文官愛錢,武將怕死,欺壓百姓,無惡不作。於是,「衣冠禽獸」就演變成為非作歹、如同牲畜的貶義詞。
清‧李汝珍《鏡花緣》云:「既是不孝,所謂衣冠禽獸,要那才女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