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必須在絕大部分的時間裡作一個「穿衣服的動物」。就算生性叛逆的「遛鳥俠」,也不能免俗,他只能在某時某地脫去衣服來挑戰一下人世法則而已。人既須著衣,除非你打定主意「穿一件,丟一件」,否則接著就必須有洗衣之事。
據一個峇里島導遊告訴我,某些長期住在峇里島的美國嬉皮就不洗衣服。因為峇里島衣服極廉,而洗衣店算來屬於當地「高科技工業」,所以極貴,而這些美國佬自己又懶得動手洗衣,所以就穿一件丟一件。當然,接下來的是再買二件。
至於我輩,凡夫俗子,只好洗衣,衣服既洗,當然會濕,濕了的衣服如何弄乾,是件不大不小的麻煩事。
傳統的平地住宅曬起衣服來用的是「院子法」,院子是我家地面,其間不管曬床單,曬內褲都不致太尷尬。但古人在歷數「殺風景」之事中竟有一條是「花間曬褲」,這褲不管是內褲外褲,都可能是曬在眾人可見之處,才會如此惹人憤慨。我自己也曾在大陸某古蹟附近鑽過人家的曬衣竿。城牆、古瓦簷,頭上卻曬著發黃的內褲,怎麼也不能令我同意它們可以共容於一個畫面。就算搬出「天生蒸民」的古詩經也沒辦法說服自己這些蒸民可以擁有「當眾曬衣權」。
原來古今一例,有屋有院的有錢人可以保有比較多的隱私,窮人只有一屋而無院,其內衣內褲只好大模大樣的或小模小樣的「昭告天下」。關於曬衣,世上似乎也有「曬衣先進國家」,指的當然是美國、德國、法國等──這些國家叫環保叫得震天價響,用起電力來卻絕不手軟所以他們慣用烘衣機。有些洗衣機還乾脆包括了烘衣功能,方便雖極方便,從耗電量來看,可就罪過了。我的蒙古裔朋友席慕蓉對於德國人大力用電,卻把核能廢料埋放在蒙古大為憤恚,但事實上應該是每有一處受電力之惠,就有另一處受電力之害。
香港卻是少數有能力處理曬衣問題的地區。不,應該說香港人根本就有解決住屋的天才。古老的大英帝國的寬廣學院裡也許隱藏著不為人知的隱蔽「密室」,(編按:指哈利波特故事第二集)香港人的住宅卻是每一吋都各有其用途的,絕對不會多出一間密室或祕道來。五十年前港人已發明「籠民」辦法,一張床可以分三班制分租給三個人輪流睡,此法看來雖可憐,但總比讓人淪落街頭做流民做乞丐好。而同時期香港政府也開始建「徙置區」,也就是平價屋,平價屋裡當然沒有曬衣場,卻有曬衣架,這種曬衣架是一根長竿子,和大樓壁成九十度角,美學家說「數大為美」,這曬衣場好像也呼應這個學說。整大片高樓,插滿千竿萬竿衣物,簇簇擁擁,且由於掛得高,有了距離,鑽褲而過的尷尬居然沒有了,這一點,又有點像美學法則「距離產生美感」。後期蓋的大樓有了曬衣繩,曬衣繩有些用三邊木欄柵圍住,可遮擋視線,卻不致遮掉陽光和清風,我隱約覺得香港人衣衫上透著陽光的香味。每次到香港,看到各棟大樓的曬衣辦法總讓我忻然而喜,曬衣比烘衣顯然是更人性。
我曾努力想讓我的一位台灣建築師朋友聽懂我所形容的港式曬衣法,無奈他慧根不足,就是聽不懂。
百年來的香港是個極美麗又極詭異的存在,我為它目摧心折。曬衣一事令我動容處其實便在於管事的人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勉強想出了一點辦法,讓大家卑微的活下來了。而且,還有其一點點尊嚴。
喜歡一個城市不一定在於那個城市有沒有艾菲爾鐵塔,有沒有垂柳夾岸的長川,而在於那個城市有沒有一雙溫暖的手臂,可以悄悄圈住在塵世中疲倦的過客,並且給他們一枝之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