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以TVBS中資股權為由而處以一百萬元罰款,新聞局長姚文智自己也說是歷來罰得最重的一次。由於處罰理由模稜兩可且偏重,本已不滿新聞局打壓言論自由的社會各界再度反彈,前新聞局(處)長丁懋時、張京育、邵玉銘、陸以正、盧為等五十餘人,因而連署發起「每人十元」運動聲援TVBS。
每個人對言論自由的認知或有尺度差異,但不容許主導、箝制、打壓或糟蹋是普世共識,任誰都不能否定。缺乏言論自由的可能景象是,全民都將變成不知事實真相的聾瞎族,統治者可因此為所欲為、貪贓枉法,人民血汗努力成果盡為其所攫奪與吞噬,因此「每人十元」運動不是集腋成裘金援TVBS,而是眾志成城搶救爭取不易的言論自由。
眾所周知,TVBS追索政府弊案不是這一兩天的事,愈追愈多的事實更是有憑有據,以百分之二的收視率來說,即約有四百萬視聽大眾支持TVBS,同時等待政府快刀利斧整飭貪官污吏;而且TVBS是經由新聞局審議委員會通過審照,其「外資」問題並經新聞局與經濟部討論後認定「合法」,如今新聞局竟回頭以外資結構為藉口開罰,不僅違背法律正義原則與精神,而且以私害公、認事用法,反覆顛倒令人厭煩與不滿。因此可說,處罰TVBS等於意圖為貪瀆行為與貪贓集團護航,每人拿出十元聲援所代表的意義,即是反貪瀆、反護航的具體行動。
台北市長馬英九說得不錯,執政當局不是處罰TVBS,而是在處罰言論自由。為了保障永世價值的言論自由,「每人十元」挺TVBS行動值得民眾熱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