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國家發改委十二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通知指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透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至於居民、農業用電保持現行銷售電價不變。
中新網報導,大陸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指出,目前,已經有約七成的燃煤發電電量透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明確推動其餘三成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通知要求,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百分之十、下浮原則上不超過百分之十五,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百分之二十,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百分之二十限制。通知還要求,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這對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有何影響?大陸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認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對於放寬電價漲幅,可能會帶來的通貨膨脹問題,彭紹宗則認為,這次電價改革主要為了保障民眾用電價格穩定,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預計不會有直接影響,但市場交易電價浮動,在一定程度上會推升上游企業生產成本,對生產者物價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