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陸茂清
拯救保護嬰兒,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歷史上多有善心人士努力為之,其中一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東坡。
蘇東坡因與朝廷政見不合,被逐出京都,貶為有職無權的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他在當地採集民情風俗,廣交各式朋友。
一日,一位名為黃天麟的鄉民來看望他,講起了黃州地區的一個惡習,就是老百姓因天災人禍,家庭不堪負擔,往往淹殺初生嬰兒,其中又以女嬰居多。黃天麟還講了嬰兒被淹殺時的慘狀:「初生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向,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
向有好生之德的蘇東坡「聞之辛酸,為食不下」,有心要出手解救。
如何解救呢?他利用自己的「名人效應」,多方奔走呼號,籌組了一個慈善團體,取名為「救兒會」。委請心地慈悲、為人正直的鄰居讀書人古某任會長,兼掌管錢物,又請安國寺一名僧人代管帳目。
東坡擬定了救兒會章程,使社會周知:
一、救兒會向富者貴者募捐,請每年捐獻善款十緡,用以買米、買布、買被褥。凡捐款者記載功德簿,公告於眾以資弘揚,垂範後世。
二、凡貧苦孕婦,有心養育嬰兒的,贈以金錢、食物、衣被。
三、願意收養棄嬰的婦女,提供與吃用各物,並載錄功德簿表彰。
蘇東坡身體力行,將奉祿中的一部分奉獻給救兒會,稱每救一嬰,實為心頭一大喜事,不惜挨凍受餓。消息傳出,感動各方人士爭相解囊,到救兒會捐款捐物者絡繹不絕。
為求治本,東坡發揮舞文弄墨的專長,寫了〈上鄂州太守朱康叔書〉,呈請好友朱太守下令禁絕淹殺嬰兒。
信中,他首先道出了黃州地域「多鰥夫」的原因,在於「尤諱養女,以故民間少女多鰥夫」。繼而懇切進言:「準律,故殺子孫,徒二年……願公明以告諸邑令佐,使召諸保正,告以法律,諭以禍福,約以必行,使歸轉以相語,仍錄條粉壁曉示。」又建議明令設立舉報制度,獎勵舉報淹殺嬰兒者,以及隱瞞不報的鄉官。
蘇東坡對太守寄予厚望又是敦促:「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公能生之於萬死中,其陰德十倍於雪活壯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