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柯羅莎颱風的風雨減弱許多,筆者依平日作息步調,晨間想到住家附近公立圖書館閱讀書報,卻大門深鎖,值班警衛說是放颱風假不開放。
立委日前痛批放假浮濫,除了民俗節日的彈性放假,颱風假也放得不適當,以今日科學水準,要求中央氣象局預測颱風動向正確機率達百分之百,未免有點苛求,況乎顧慮層面更廣的各級政府,不可能讓所有民眾滿意。
但放颱風假對多數軍公教來說,卻成為另類的支全薪休假日,可是社會上許多行業從業者,或不適用勞基法的自謀生計者來說,即便強風大雨,仍須冒風雨到班或開門營業,也沒加班費或補休。
況且若萬一風雨小,甚至無風無雨,符合勞基法的企業主,得承受產值損失,或付出加班費,老實說,除了政府外,台灣大概沒有幾個老闆會容忍因放颱風假,而付出的高昂人力成本。
筆者並非反對颱風過境時放颱風假,但盼行政院人行局等相關政府部會,檢討相關規定,考慮增列遇颱風假等不可抗力事故,擇日補上班上課的規定,將可減少爭議,特別是學校,以國民中小學校現有課程內容與程度來說,授課時數已有可能出現趕不上教學進度的問題,甚至需要趕課,放颱風假將使情況雪上加霜,不需補上課影響學生受教,委實說不過去。
陳嘉石(台中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