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經變相之維摩詰╱原於莫高窟第103窟
文/星雲大師
復次,妙慧!菩薩成就四法,從一佛土至一佛土。何等為四?一者、見他修善不為障惱;二者、他說法時未嘗留礙;三者、燃燈供養如來之塔;四者、於諸禪定常勤修習。
大乘經典提到,十方世界有無量佛土,且各各不同。那麼要想從這一個佛土到另外一個佛土,該怎麼去呢?
關於這一個問題,就好比有的人念佛,會有一個懷疑:我們在高雄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就要跑到高雄來;台中有人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就要跑到台中去,乃至台北、基隆、香港、東京、洛杉磯、紐約、巴黎有人念佛,阿彌陀佛就要跑到那裡,這不是太辛苦了?阿彌陀佛忙得過來嗎?就是買架噴射機給他乘坐也來不及呀!
其實,不是這樣的。佛是分身千百億,化身千百億,所謂「菩薩清涼月,常遊畢竟空;眾生心垢淨,菩提月現前」,就像天上的月亮,無論是江海、河水,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映現出月亮來。
講到佛菩薩化身千百億,其實每個人都應該效法學習,開發自己無限的潛能。就拿我來說,今天我人雖然身在佛光山,沒有到澳洲、美國等各地的分別院,但我的精神卻是與大家同在,各分別院的徒弟們,也都視我如同在當地,接受我的理念引導,這不就如同化身嗎?
在佛光山,有很多學生從佛學院畢業後,就分發到各單位去擔任職事,可是有的人會說:「我不要擔任那個職務!」其實,這都是由於自己承擔力不夠,假如本領具備,又有哪一行不能做呢?
我常說:一個有用的人,可以把一件小事做成一件大事;一個沒有用的人,把大事交給他,到最後則變成無聲息的歌唱。事情沒有大小之分,都是事在人為。所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能成事,而非事情來成就我們,因此我常鼓勵學生,畢業後分發做職事,行行都要學習;修行要像佛一樣,分身無量億,什麼事都能做。
有時因應常住的需要,少部分徒眾在一個單位服務半年、一年,我就讓他調職,山上的大師兄也就經常對我說:「不能調這麼快啊!這個人到朝山會舘做知客才一年,好不容易認識了幾個信徒,這麼一調走,就沒有人招呼這些信徒了,對我們的損失很大啊!」
為了教育一個人才,讓他快速成長,我寧可以損失其他利益,也要給徒眾行行參與。我不能為了自己的需要,而浪費徒眾的青春、不顧他們的潛力,我要發揮每一個人的潛能,不浪費他們寶貴的時光。何況叢林有謂「四十八單」,哪一單可以不用學呢?
在此,佛陀告訴妙慧要想獲得自在遍行,就要做到以下四點:
一、不障惱別人行善
在人世間,有許多好事值得我們去做,但是在眾多的善法當中,則沒有比「給人因緣」更為重要了。給人好因好緣是廣結善緣之道,也是自我成就之道。
看到別人做好事,我們要隨喜讚歎,不要心生障礙、惱害。民間流傳一句話:「自己萎弱,厭人健全;自己惡動,怪人活潑;自己飲水,嫉人喝茶;自己呻吟,恨人笑聲。」這句話道盡中國人見不得別人好、恨不得別人壞的劣根性。
有的人看見別人好,心裡就難過;聽到別人薪水高,心裡就不舒服;別人職位調升,他就不服氣;別人受到獎勵,他就煩躁;聽到朋友富貴美滿,心裡就不是滋味;或者因為自己沒有本領創業,見到別人開公司,就不歡喜別人成功。
就是想做一個與世無爭的出家人,也很難;想做一個弘法利生的佈教師,更困難。你很會說法,有人就批評:「瘸和尚說法,能說不能行!」或說:「光是會說,不會寫文章,有何用?」
當你努力寫文章,以文字弘法時,譏笑的聲音又來了:「哼!光會搖筆桿有何用?雕蟲小技而已,又不懂修行!」
既然人家要看的是修行,你只好精進辦道,但是好不容易修行到家了,他卻又搖頭說:「有什麼了不起!只會修行,不會辦事,沒有策畫執行的能力。」
當你辦幾個大型的法會,替佛教開創新風氣後,冷言冷語又來了:「那個法師有何能耐,雖然會辦活動,不過像英文、日文這類外語,一句也不會說,有什麼用?」
聽他這麼一說,只有再努力進修外語。但是到了足以應對交談的時候,人家罵得更難聽了:「這個和尚,明明是中國人,卻不講中文,會講幾句外語有什麼了不起?」
不論你怎麼做,做來做去都是一句「沒有用」,諸如此類的心態,就是「同歸於盡」、「一起沉淪」的負面想法。
在佛教裡,有一句話說:「不欲人獲利,豈願他成佛?」嫉妒心是一種瞋心,會覆蓋人的真心,障蔽自己的本來面目。所以,吾人應該學習以鼓勵、讚美、欣賞來轉化嫉妒的習氣。有人建大寺院,我要恭賀護持,因為信眾增加了,表示佛教進步了;別人講經說法,我要歡喜讚歎,表示佛法很興盛;有人要為眾服務,我樂於隨喜當義工;有人要興辦事業,救助弱小,我樂於隨喜贊助;有人要卹孤濟貧,我隨喜給予宣揚,成就好事。果能如此,真善美的世界也就離我們愈來愈近了。
二、不阻撓別人弘揚佛法
早年在台灣推動佛法,因民風未開,遇上不少阻礙。記得我在宜蘭初次講經時,警察不准我公開說法;一些不信佛教的居民在殿外喧鬧干擾;每次外出弘法,都必須到派出所請假;甚至為了使講經說法更生動活潑,有時我用黑板、圖片、幻燈機來配合講演,但是警察卻把幻燈機看成是手槍,而把它沒收了。
有一次,我在桃園龍潭講經,警察命令我將聽眾解散。我就跟警察說:「是我找大家來聽經的,我不能宣布解散,你要想解散,就請你自己上台宣布。」
警察不敢,回說:「你怎麼可以叫我去宣布解散?」
我告訴他:「你不要宣布解散,那我上去講完了,大家自然就會解散。」就這樣,這位警察眼睜睜地看著我把經講完。
還有一次,我到花蓮弘法,警察以沒有事先申請為由,強行取締,當時我就表示:「我在台北弘法都不需要申請,難道花蓮是化外之區嗎?」在那時,由於台北是台灣首府,從台北來的人,大都被視為是有來頭的人,所以警察一聽,愣住了,也就沒有再為難我。
甚至過去,高雄壽山寺曾經面臨被拆除的命運;普門寺幾十年來,一直拿不到寺院登記,因為過去的法令規定,建築的外形沒有翹角,就不被承認是寺院,所以產權非普門寺所有,只能登記在家俗名。乃至我在台灣致力於弘法利生的工作,治安單位接到密告,說我「言論可疑,恐有通敵之嫌」等等。
對於諸如此類的弘法艱辛,我並沒有憤世嫉俗,反而學會了以平常心來應付這些紛至沓來的阻礙;不但不失望沮喪,也沒有以牙還牙,反而主動和大家廣結善緣。
給人好因好緣,便是廣結善緣之道,也是自我成就之道。我剛在高雄創建壽山佛學院時,聽說台北有太虛佛學院,是由很多人經營合辦的,而且辦得很好。當我得知消息時,內心不但不嫉妒,而且很歡喜,除了高興佛教教育日漸興隆之外,也高興有一個單位可以互相觀摩,激勵我必須更求進步。
過去演培法師曾對我說:「某人在哪裡建廟、蓋精舍。」
我說:「這事與我們有何關係呢?」
他就告訴我:「我們從此又多了一個地方可以弘法,又多了一個地方可以掛單吃飯;多了一個寺院,就增加一個使佛法振興的助緣啊!」
所以,我們對於他人做好事,不應該阻攔,而要隨喜讚歎;甚至對於他人的講經說法、建設道場,我們不只不要去障礙,還要幫助他的道場發展,如果道場有所發展,我們去了也就有飯吃;反之,他若窮得沒有飯吃,那我去了,他還能招待我嗎?因此,不障礙的空間,更加開闊,人人可以悠遊自在;不障礙的世間,處處自在,各個可以幸福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