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場學子 可留原校就讀

曾博群 |2021.05.06
723觀看次
字級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立法院昨日續審《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教育部決定打開過去校外上課禁令,得以讓退場學生於原學校環境中繼續就讀,免於過去退場學生只能被迫移動到他校,獲得朝野立委一致支持。但對於校產該充公還是留給私校自用?仍沒有定案,保留送交院會協商。

退場條例中第十九條新增「校外上課」,並由教育部在日後另訂子法,讓學生因學校退場時免移動,僅學籍轉到安置學校,可在原校或鄰近場所繼續就讀,相關費用由教育部協助。停辦學校不能發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承接學校核發。

教部技職司長楊玉惠也提醒,條例中為學校主管機關考量學生意願,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繼續就讀,「但退場私校學生無法轉到國立學校,需視原就讀科系,溝通鄰近其他私校來接手媒合」。

針對轉校衍生的額外費用,教育部表示已有實際案例,現行已安置很多學校轉學生,家裡距離學校因此變遠或偏鄉,已有補助轉校費用,包含住宿費以及交通費也在內,減少其中相關因素阻礙就學。

校產處理 留院會協商

楊玉惠在會後受訪表示,會公布專輔學校名單,讓學生選校時有參考依據,即使學校因大環境被迫退場,也希望保障學生不要受影響而輟學,草案中也協助媒合學生轉學,讓學生可以選擇比較適合的學校跟系科,並會尊重個人意願,不會強制轉學到指定學校。

專案輔導學校也應發給教職員工慰助金,但項目與金額計算方式留待協商。楊玉惠說,雖然條文還需調整,但基本精神是讓老師在無法續任教職時,至少能有一些補助,接下來如果被列入專輔學校的老師被迫或非自願離職,可以拿到慰助金,原則上不變,但有些細節需釐清。

此外,草案規定,專案輔導學校得自被公告為專輔學校三年內申請改制、或改辦其他社會福利事業等,內容落在私校退場條例第二十一到二十五條。因在場立委有異議,同樣保留送交院會協商。

楊玉惠說:「保留的部分主要針對私校剩餘財產做最佳處理,不同委員有不同看法,希望在後續政黨協商能盡快討論出社會共識跟完成條例二、三讀,讓學校因應轉型退場或沒辦法持續辦學下,師生權益能夠充分保障。」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