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殺呂家班政變後,西漢王朝政府面對四任帝劉弘屬於呂家班家人嚴重問題,共同會商對策,決定說:「皇上劉弘、梁王劉太、淮陽王劉武、恒山王劉朝,都不是惠帝(二任帝劉盈)真正的親生兒子,而是皇太后(呂雉)奪取別人的兒子,殺死他們的娘親,送到皇宮養育,教惠帝收作自己的兒子,立為皇太子;晉封王爵,目的只在加強呂姓家族的力量。
今天把呂姓家族全部屠滅,而皇帝也好、親王也好,年紀一天天長大,一旦掌握權柄,我們可要付出代價。與其冒這項危險,不如在高皇帝(一任帝劉邦)兒子群中,遴選一位品德賢明的親王,請他當天子。」於是全部誅殺。
劉盈十六歲即位,二十三歲逝世。七年之間,正是青春壯士,生兒子的可能性,遠超過不生兒子。史書上只說皇后張嫣無子,並沒有說劉盈無子,小老婆照樣可以生子,而強調劉恭(三任)、劉弘(四任)是「他人子」,只是指小老婆的兒子,交給張嫣撫養。站在張嫣立場,固然是「他人子」,站在劉盈立場,仍是劉家血統。正因為如此,呂雉才把孩子的娘親殺掉。如果是抱自別家,難道獨放過老爹,而不滅口?
呂雉當然有可能把姓呂的孩子抱來充數,但屠滅呂家班罪狀中,沒有此條。如果有這種行為,反呂陣線難道不抖出來?而且,抱養一個就足夠了,卻抱養了七個,數目越多,洩露機密的機會越多。呂雉不傻。
我們肯定認為,劉弘兄弟八人,全是劉盈親生之子。他們的罪狀在於他們身上所流四分之一的呂姓血液。高官們對他們長大成人後的恐懼之情,溢於言表。政治鬥爭下常使事實真相淹沒,反呂陣線的史學家,自然希望後人相信這項誣陷。不過有一點可以證實,政變時口口聲聲保護皇帝安全,不過一個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