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審查《太空發展法》草案,初步通過審查的部分條文,明定由科技部負責未來「國家發射場域」的設置。
科技部部長吳政忠表示,未來發射場域設置辦法會讓民間業者可申設小型發射場域,不會影響民間參與太空產業發展;且台灣要找到發射場域相對困難,大型發射場域由國家負責是最好的做法。
在原行政院版的《太空發展法》草案第五條第三款條文,主管機關負責掌理發射場域之統籌協調,昨天審查會中,科技部提出修正方向,將草案條文改為主管機關負責掌理國家發射場域之設置。
昨在經過審查作業後,教文委員會將《太空發展法》審議進度推進到第十二條條文,多數照行政院版條文修正後通過,部分條文以及剩餘條文,則保留至二十八日委員會中,進一步討論、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