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七月將上路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依照金管會的規畫,將成立電子支付的跨支付平台,希望打破通路排他性,但要讓所有支付業者都能加入並開放已簽約通路,將是一大難題。
現在消費者走進店家,結帳時必須看標示或詢問店員,才能知道這家商店開放哪些電子支付;未來則不需要,跨支付平台成立後,不管消費者手機上裝的是哪一個電子支付,都可以在開放電子支付的商家使用,就類似現在信用卡的概念。
市場人士指出,目前電子支付費率跟信用卡費率不同,信用卡費率有一致標準,消費者每刷一次信用卡,銀行會向消費的商家收取百分之一點五五至百分之二的交易手續費,因此對商家來說,開放哪一張卡片都一樣,消費者拿出信用卡直接刷即可。但現在各通路都有自家支付App,支付的費率沒有標準,對通路來講,當然是自己的支付優先。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手機上的支付愈少愈好,而支付能用的通路愈多愈好。資策會資深產業分析師胡自立表示,資策會去年調查,有八成用戶使用行動支付的款數介於一至三款,但只用一款的用戶有逐年增加趨勢,相反的使用二至三款的用戶比率普遍降低,顯示國內行動支付市場已出現收斂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