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年底「三合一」選舉不到一個月,雖然民眾對選舉的熱情早已不復從前,但各縣市的參選人依舊卯足了勁拚選舉,由大街小巷遍布的競選旗幟就可見一斑。這些隨意亂掛的競選旗幟除了影響市容,也造成用路人的視覺障礙。
台北縣新店市清潔隊日前積極拆除大街小巷的競選旗幟,只要是未經申請核准懸掛的候選人旗幟,統統當作廢棄物來處理,甚至連現任市長的競選旗幟也一視同仁的被拆掉,贏得地方民眾的掌聲。
依照中央和地方選委會的規定,各縣市候選人要在十一月一日才可以懸掛競選旗幟,而且一定要經過申請核准。這項規定賦予各縣市清潔隊一個最大的權利,只要不是核准在案的候選人旗幟,就應毫不手軟的拆除。
長久以來,選舉造勢活動獨大,隨候選人怎麼高興就怎麼做,全然不顧民眾的權益,形成另類擾民的選舉怪象,而執法單位或是敢怒不敢言,或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身受其苦的只是一般民眾。這樣的候選人,還沒選上就帶頭違法,還說為民謀福祉,恐怕自打嘴巴,如何令選民信服?
漫天飛舞的競選旗幟雖是民主選舉的一種表象,但不合規範就是選舉公害,各縣市清潔隊都應該像新店清潔隊一樣,大刀闊斧的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