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某銀行積極搶攻未成年的年輕族群市場,推出只要年滿十五歲即可申請的「消費性金融卡」,希望藉此在兒童與青少年理財市場拔得頭籌,並培養未來長期的忠實客戶。
銀行業在市場規模有限,復有強敵環伺,推出新的金融消費商品,基本上只要銀行和消費者雙贏,沒有理由反對或禁止。
然而,對台新銀行打算針對年滿十五歲以上、二十歲以下族群推出的金融卡,筆者認為,由於「消費性金融卡」採取刷卡交易時,直接由持卡人銀行帳戶內扣款,餘額不足則無法完成交易,對銀行而言,風險可降至最低程度;但對十五歲的青少年來說,心智可能還未臻成熟,尤其是價值觀與消費概念,無法達到冷靜思考與理性判斷階段,細讀報紙的報導,新推出的「消費性金融卡」,似乎沒有教育青少年理財觀念的內容。
此外,萬一青少年克制能力欠佳,或受到同儕的誘惑甚至威脅,可以立即刷卡或領現的「消費性金融卡」,反而會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淵藪。
所以,此一「消費性金融卡」應是弊多於利,希望業者在推出前能思考,如何兼顧獲利與教育青少年持卡人,正確且負責的用卡及理財觀念,畢竟銀行必須要有社會責任概念,不是只顧推出新產品搶市占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