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四名分別就讀小六至國二的中輟生,結夥搶劫獨自看店的六十六歲阿嬤,打傷瘦小的阿嬤,搶走兩千多元,在網咖被警察逮捕。
這四名「小強盜」年紀十二至十三歲,應是歷來最年少的搶匪,全出自單親家庭,他們的父母在警局互指對方孩子帶壞自己孩子,暴露出問題的複雜性。
民國六十年代,台灣青少年犯罪以十七歲最多,有所謂「危險的十七歲」之說,三十年後的今天,犯罪年齡降至十二、三歲,檢討原因,被誰的孩子帶壞僅是表象,根本原因應是教育理念、教材內容、教育方式,已與時代脫節,而且教育功能無法因應家庭與社會的劇變。
以教育方式而言,理論上早已要求教、訓、輔合一,事實上責任由各校遂行,更無學習效果的檢視、追蹤標準可評鑑,所以不僅城鄉有差距,就是同一都會區的學校也有落差。
再如現代教學法是以學生為主體,須由學生的觀察、經歷,用腦想、用手做,培養自動精神及自學能力,例如基本法律教育,搶劫及結夥搶劫的後果是什麼?應指導學生找書、上網找資料,舉例、整理,分組報告,老師只是處於指導或輔導地位,而不是由老師敘述犯了搶劫或結夥搶劫會判幾年刑。
教學法如自學輔導法、社會化教學法、道爾頓制等都是如此,就算啟發法,也是以學生思考為活動核心,但有多少學校做到了呢?
至於教育功能趕不上家庭與社會變遷,牽涉較廣,但從單親家庭日益增多、隔代教養普遍、家庭經濟M型化等現象觀察,教育仍處在零碎因應或自我為政階段,出現「小強盜」是意料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