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嚴陽
唐代貞觀八年(六三四),隴右一帶發生山崩,大蛇時常出沒;而在崤山以東(今山東地區)及江淮地區,也經常發生洪災,因此太宗問「天變」。
祕書監虞世南以晉朝以來發生的數次山崩為例,藉機勸諫太宗應遵循道德義理,並希望太宗不要因功高而自滿、不因太平已久而驕傲鬆懈,要能始終如一。太宗聽後斂容反省,認為此話有理,於是派使者到災區賑濟災民,採以寬大為懷的政策,重新審理官司,平反了很多冤假錯案。這段史事記載於吳兢的《貞觀政要.卷十.論災祥》。
「隴右」一詞,脫胎於「隴西」,指隴山(六槃山)以西的廣大地域,包括今天的水市、平涼市、定西市、蘭州市等。以今日的科學探測,標示這一地區為六槃山地震帶,東起陝西寶雞,西止甘肅的昌馬,長約二百公里,歷史上發生過十餘次七級以上的強震或大震,而發生在貞觀八年的那次山崩,或許就是其中的一次。
相對於今日,當時的人們對地震方面的認識十分有限,只能將它歸於「異象」,更多的是將它視為上天對人的警告或懲罰。身為祕書監與弘文館學士的虞世南可說是飽學之士,對於歷史上隴右地區多次地震所引發的後續災難,多少有所了解,雖然他未必知道其中的科學道理,然而就主觀意識來說,他希望藉此作為提醒太宗警戒驕傲自滿,持續勵精圖治的機緣。
從唐太宗登基到這一年,時間已經過了八年。太宗在這段期間採取修德休兵政策,並大力發展經濟,因此大唐王朝的經濟已得到初步的恢復,國力也提升了,老百姓的生活相對安定,社會繁榮。在這樣的情況下,身為國君者,有可能如歷代帝王一樣,開始驕縱放逸,極盡奢華,但國家就有可能重蹈前朝的覆轍。
虞世南善於體察人心,如「山崩」,在古代屬於典型的異象,經常被視為上蒼對人的警告與懲罰;而唐太宗堪稱明君,卻無法超越當時因科學未昌明、知識有限,以及「人」與「天」關係的局限,因而對上蒼充滿敬畏。在這樣的時刻進言,勢必能產生一定的成效,此後太宗派人到災區賑濟災民等做法,也完全證明了這一點。
時至今日,地震科學已經成為一門獨立的學問,人類對地震現象的認識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對於大自然,我們是不是依然要有多一分的敬畏與尊重?縱然敬天修德之類的作為,無法真正讓「自然災害」休止,但也許能讓人為因素而導致的「次生災害」降至最低;又,「天災」與「人禍」往往是交疊在一起,加重了人們的苦難,藉此也幫助人們更深刻的認識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