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垃圾焚化廠貯坑內吊車,抓取垃圾準備投入焚化爐。圖/林伯東
【本報台北訊】我國垃圾處理面臨雙壓力。立法院評估報告指出,盤點全台三百九十三處垃圾掩埋場,剩餘可掩埋容積不到總掩埋容量百分之九,二十四座營運中的垃圾焚化廠已有二十座廠齡超過十五年,嚴重影響國家垃圾處理能力,恐陷垃圾危機。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年度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我國截至今年六月底,有六十八處尚在營運,營運中的垃圾掩埋場剩餘可掩埋容積為兩百二十八萬一百九十一立方公尺,占設計總掩埋容量三千兩百六十七萬七千一百一十五立方公尺的百分之八點九一。
報告指出,高雄市路竹區及旗山區、宜蘭縣蘇澳鎮、苗栗縣竹南鎮、嘉義縣大林鎮及雲林縣斗南鎮等十七處掩埋場已飽和,無剩餘掩埋容量。
也有部分的掩埋場,包括台中市南屯區,台南市安定區,高雄市燕巢區,苗栗縣獅潭鄉等二十三處,剩餘掩埋量低於一萬立方公尺。
該報告指出,我國資源回收量逐年增長,垃圾回收率去年創下新高,達百分之六十一點三,但巨大垃圾的回收率及廚餘回收率卻不增反減。
報告點出,事業廢棄物整體再利用率雖然自二○○二年度的百八之七十二點六七,上升至去年度的八十四點○一,但由於未從源頭減量及妥適分類回收,恐將進入垃圾焚化廠及掩埋場做最終處理,占用一般廢棄物的處理容量。
報告分析,我國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且多數垃圾焚化廠廠齡偏高;由於垃圾處理設施興建計畫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等法定程序,且經常面臨地方民眾抗爭、用地取得等困難,政府除倡議資源永續零廢棄目標,並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等方案外,也必須及早研謀因應,長遠規畫垃圾處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