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也就是新聞局長謝志偉,宣布行政院最新政策,未來凡是涉及政治人物的司法案件,承辦的檢察官與法官等司法官,均「應」上網公布個人的黨籍,謝發言人說此舉目的在於「為了讓人民對司法恢復信心」。
行政院把腦筋動到依憲法應超越黨派、獨立審判的法官,和同屬司法官體系的檢察官頭上,要求公布政黨屬性,確實玩得太過火;而屬行政院管轄的法務部,卻十分罕見的立即發布新聞稿,駁斥直屬上級行政院的說法,表示檢察官辦案原本就沒有政治顏色考量,完全依據法律規定處理案件,政治人物涉及的案件當然也不例外。
行政院此舉是否和最近一連串政治司法案件的判決,令執政黨高層甚至總統已無法掌控司法官有關,筆者無法確定,但這種「要求」在世界任何民主國家,都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蠻橫政策,台灣無疑又將因此成為國際笑話。
不可諱言,目前司法體制確實存在許多問題,尤其是擔任發動國家刑罰權的檢察官系統,因為權力過大,加上少部分檢察官的個人偏見和傲慢,使得人民對司法信心盡失,但要改善,應該朝司法官再教育著手,以民意壓力敦促檢察官和法官就法論法,和司法官政黨屬性絕無關係。
政府發言人如此失言,說沒有仰承上意以行政干預司法,誰會相信?就算某些司法官自願公布黨籍,難道人民就因此會重拾對司法、政府的信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