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俊偉
天寶十四載(七五五年),安祿山、史思明發動兵變,史稱「安史之變」。待安祿山攻破潼關,唐玄宗李隆基(六八五〜七六二,七一二〜七五六在位)決定離開都城長安,逃往四川,途中經過馬嵬驛(今陝西省興平市以西),士兵兵變,砍殺楊國忠(七○○〜七五六)之後,又逼迫唐玄宗賜死楊貴妃(七一九〜七五六),不得已將楊貴妃勒死。
白居易(七七二〜八四六)於〈長恨歌〉書寫唐玄宗、楊貴妃的愛情,曰:「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是很浪漫的寫法,實際上卻是「大難臨頭各自飛」,天長地久的愛情誓言,抵不上唐玄宗自己一個人的性命權位。
另一方面,太子李亨(七一一〜七六二,七五六〜七六二在位)率領軍隊前往靈武(今寧夏靈武西南)自己即位,改元至德,為唐肅宗。唐肅宗的舉動,坦白來說是「趁火打劫」,禮義有虧,《舊唐書.肅宗本紀》記載了整個過程,不難見及當時太子及其下屬精心包裝的這件事情。但是,從結果來論評價,唐肅宗確實積極有為,穩定局面。
因此,從民生觀點檢視,皇帝是誰並不重要,誰最有條件平復戰亂、解救百姓,誰就是最適合的領導者。唐玄宗已經丟掉了首都長安,還能夠高居太上皇之尊,對他來說已經算是優待的下場了。
「這裡很痛苦,沒問題的,我離開了,你就該乖乖待著就好。」這不禁讓人聯想起南韓「世越號沉沒事故」(二○一四年),通過亡者手機拍下的過程,拼拼湊湊呈現出極其荒謬的內容:船長竟然跑掉,留著旅客在船上等死,官方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竟然粉飾太平處理。這個過程合理嗎?至少,相信不會有人歌頌那一位船長,那一位船長也被判處無期徒刑,檢討南韓政府的聲浪也不斷。
回顧「安史之變」,不禁讓想起《禮記.曲禮》:「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國君要為保護社稷而死,大夫要率領民眾奮戰而死,士人則是要受到法制規定的責任而死。這是統治階層、領導者基本該有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