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芸
王陽明的學生作詩文送友人,但文字不免費思,便去請教老師,先生曰:「文字思索亦無害,但作了常記在懷,則為文所累,心中有一物矣,此則未可也。凡作文字要隨我分限所及,若說得太過了,亦非修辭立誠矣。」
看到這個回答,不禁思索:寫作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寫作這回事》一書,是美國小說家史蒂芬.金的暢銷書,他在鬼門關走了一回後坦陳:「寫作對於我來說好比是一種信念堅持的行動,是面對絕望的挑釁反抗。寫作不是人生,但我認為有的時候它是一條重回人生的路徑。」
想成為作家,首先要有一種嚴肅的態度,和不達目標決不罷休的決心。不禁懷念並感謝過去曾慈悲給我意見並修改文稿的「知音」,遺憾的是,現在願意幫我改稿的人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