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夕情人節,在商人刻意炒作下,絲毫不受颱風才掃過影響,羅曼蒂克氛圍依然濃厚。相較於情人節的浪漫,另一項民俗活動「做十六歲」就饒富意涵,逐漸發展為府城除了古蹟、小吃外的特色,成為本土文化的一環。
「做十六歲」儀式源自清朝府城五條港,在碼頭擔任搬運工的孩子滿十六歲,就可以和大人一樣支領全薪,謂之「成人禮」。可是筆者觀察發現,這個意義深遠的活動,在地方政府大力推動下,雖打響全國知名度,但仍停留在行禮如儀階段,熱鬧有餘、深度不足,缺乏對參與青少年進行內涵的闡述與教育,殊為可惜。
現在十六歲孩子,因營養好,外形、體格遠比以前的孩子更具大人相,但心智卻處於既成熟也幼稚的尷尬,因此對某些禁忌遊戲,他們敢衝撞,卻不能負責,有些還沒「做十六歲」就已度「情人節」,偷偷逾越尺度,還得靠父母善後。
所以「做十六歲」成人禮,不應流於表淺空泛,更應深思舉辦目的為何?而孩子又從中得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