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的大陸女子開膛案偵破,闕姓冷血異常令人不寒而慄,但更令人膽顫的是,兇嫌不僅前科累累,且有特種部隊背景,竟能擔任計程車司機,不出事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闕姓兇嫌曾經犯下殺人、輪姦、重傷害等罪,外加服役時特種部隊的訓練,是眾人眼中的「危險分子」,即便不能令之「與世永久隔離」,至少有司須列冊加強管理。君不見,此次八里開膛女屍命案,闕姓兇嫌「只是」受女友之託,就出現如此可怕的犯意與兇殘的手段,豈能等閒視之?但闕姓不僅來往自如,還擔任計程車司機,「自由」的程度,令人傻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不得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其目的即杜絕危安因子,確保「二人世界」乘車安全。闕姓兇嫌所犯之殺人、輪姦、重傷害等前科,皆屬「極易再犯」的重傷害罪,相關單位不知嚴格把關,輕率的考(發)照舉措,適提供兇嫌的犯案機會,置乘客於危險境地!
今天闕姓兇嫌只是為女友出氣,就「不計後果」撩下去,難道就不會因情緒波動而在「單獨、隱密、機動」的空間內殃及無辜呢?
雖說預防犯罪尚有力有未逮之處,無法做到天衣無縫,但只要照章行事,「雖不中,亦不遠」。最怕「不依規定」、自做主張,甚且便宜行事,那麼,只能祈求不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