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素珍
我的身體裡,住著一個想好好學英文的小孩。所以,我決定送自己一分五十歲的生日禮物──到宿霧遊學。
即使是到一個陌生而有些落後的地區,對第一次出國遊學的我而言仍是非常興奮的。三個禮拜每天八節課的英文課,就連周休二日,我都泡在學校附近的咖啡店猛讀英文。英文程度不好的我,剛開始上課,即感受到很大的壓力,每堂課都要全神貫注,仔細聽老師講英文,再用我的菜英文回答老師的問題,搞得我頭痛欲裂。
但一個星期後,我發現我英文聊天的功力進步了。我可以輕鬆地跟老師談生命中重要的人、談五年後想做的事;聊台灣人的風俗習慣、聊在宿霧看到好多吉普尼和小孩……而我年輕的女老師曾來過台灣,知道台灣有很多美食。
其實,有時候覺得我只是一直在講英文,語無倫次到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我疑惑地問老師:「為什麼你都聽得懂我在講什麼?」體格壯碩、皮膚黝黑的老師回答我:「因為我是老師。」我想,如果每位老師都能「聽懂」學生在想什麼在說什麼多好!
在宿霧學英文的日子,我用英文買東西、上按摩店、坐計程車,攔摩托車;有一位司機知道我是來學英文的,鼓勵我:「練習、練習,再練習就對了!」我笑著跟他說:「我知道啊!所以我一直跟你聊天。」
我花了一筆錢,送想學英文的自己一份很棒的生日禮物。我知道「想學」和「學會」、「學好」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但那有什麼關係呢?年屆知命的我,早能體會沿途風景常常比抵達目的地更迷人,何況,學習本來就隨時可以上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