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警察行政引起最大爭議事項,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網路不實言論,發文者被溯源追查,轉傳者也被約訊。其中台大教授根據故宮院長宣示的政策發表個人意見,竟於一年後被警察傳訊;老農在網路上傳播立委質詢官員影片,也遭警方約訊;還有甲地警察傳訊乙地涉案人,致民意嘩然,質疑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妨礙通訊祕密,已有監察委員申請調查。
此事源起於網路假消息干擾選舉,劍指大陸網軍滲透,破壞台灣民主,是威脅國家安全議題。論理情治警調應集中力量辦威脅國安大案,就算抓不到大陸網軍,也應定期公布查到那些不實消息是出自境外網軍製作,產生何種影響?提醒國人不要上當受騙。可是迄今大陸網軍像合理研判會存在的幻影,卻始終未查到實體。
外部治網無功,警調網路執法的矛頭轉向內部網民,祭出社維法震懾傳播行為。社維法是行政法,由內政部主管,處理非刑事案件,不經檢察官偵查起訴,由警察機關移送法院裁處。調查局受理檢舉、承命辦案或巡邏網路發現可疑,都移送警察機關調查。
警政署定義謠言為無的放矢,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的口頭或文字內容,且不以產生實害為查辦要件。凡被警察認定網傳內容不實,影響社會安寧,即可約訊、移送、裁處。
社維法賦予警察如此寬鬆權力,在上級要求績效下,於去年八月以後類似被視為騷擾網民的案件突增。已知大多數這類案件遭法官駁回不罰,原因是構成要件不足,或網民所傳訊息並非無的放矢,影響社會安寧;並非像放鞭炮吵鄰居那樣有實體可證。警調白忙一場,法律專業見疑,被震懾的網民忿忿不平,同時也催生了網路行為可能因言賈禍的恐懼感。
少見像台灣這樣用一套行政法加警察,去淨化網路空間。美國總統大選的通俄門案,是美方情治單位針對俄國暗助川普,惡整希拉蕊的大案,有駭客入侵等電磁紀錄可查。我政府既研判有大陸網軍干擾台灣選舉,情治、警調等精英,應窮盡方法追查;如確證有「通陸門」個案,就是護守國安一大功勞,辦案單位也有成就感。
目前台灣散彈打鳥式治網做法,形同糟蹋警調專業。如台大教授在網路發表「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影片,發掘案源的調查局與辦案警察只要上網檢索資料即知,故宮前院長陳其南說過台北故宮要做台灣人的故宮、要發展故宮南院成東亞中心,也有珍貴器物移南院展出打算;就此事評論何罪之有?警、調都受過法律專業訓練,對案情判斷不會無識;尤其調查局幹部赴美接受聯邦調查局訓練者所在多有,先進民主國家的警察絕不會如此騷擾一位教授。
網路世界眾聲喧嘩,動員警調防民之口,不只甚於防川,更易陷入黨政歧視與偏頗執法。台灣核心價值是政治民主、言論自由、封閉社群的祕密通信自由,如有境外勢力干擾選舉應追查到底;同理境內勢力、政黨、人頭公司組建拿錢辦事的網軍,遂行網路抹紅、抹黑、反串、鬼扯、挑撥等勾當,甚至惡毒醜化一名獲國際表揚的善心阿嬤陳樹菊,警調手持社維法又做了什麼?
為警調、政府公信力計,回歸專業本位,是未來最該護守的基本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