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二○二○年元旦起,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大型車須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理論上能幫助駕駛在行進中或轉彎時,能藉由車內螢幕注意車旁狀況,避免因視線死角造成人車傷亡。相關業者在年前已經加緊出貨趕工,並表示安裝數量有逐步增加,監理單位也表示,目前合法大型車輛裝設率已達七成以上。
近來多起交通事故都是行人或騎士命喪大型車輪下,警方表示,不只大車應注意行車狀況,避免內輪差、視線死角,其他用路人在騎乘機車或徒步行進中,尤其應與大車保持距離。民眾必須具備「防衛駕駛觀念」,無論是從後方緊隨大型車,或在車多時貪圖方便鑽車縫,都容易將自身置於危險之下。
交通部為防範機車族或行人沒有注意到大車會轉彎或倒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二○一八年起對新領照大客車與大貨車,都宣導應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即與方向燈閃爍頻率一致的「嗶嗶」聲,聲音要大於七十五分貝,起到提醒其他用路人的作用。
警方指出,小型車輛的內輪差一般為前後輪軌跡相差五十公分,大型車輛的內輪差軌跡則能達到一百五十公分到二百公分,「死亡彎月」範圍足以容納數輛機車或多名行人。大車高速行進過程中,會因車頭破風推開氣流,使車側產生「低壓區」,強大的吸力,容易使一旁人車重心不穩;一旦人車摔倒,上半身往往當場倒入大車車底而遭輾過。
另為防範人車遭捲入,自二○一一年開始,公路總局已全面要求大型貨車必須設置防捲入裝置,於車側底盤、車尾懸處,加設鐵欄杆或鐵板防護裝置,防止行人、機慢車捲入。
學者建議設置警示燈
明年一月一日起,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十二公噸以上大貨車、總聯結重量三點五公噸以上拖車及總重量五公噸以上大客車,進一步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輛所有人應為大車加裝左右兩側視野鏡頭及可顯示車身兩側影像的車內螢幕、車輛右側外部近側視鏡並於車輛右前側裝設雷達警示系統或可顯示車輛四周影像的環景顯示系統。
警大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則認為,現行多數大車裝設的視野輔助系統,在其他人車靠近時,仍沒有主動提醒駕駛人功能,除非駕駛人在行進、轉彎時去注意車內螢幕,否則事故一樣容易發生,並建議除法規所規定的警示音外,醒目的警示燈也同樣重要,才能提醒機車騎士或路過行人,注意大車即將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