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身插滿管子的十歲童,因先天腎臟萎縮、感染導致敗血症,反覆進出加護病房三年,某次醫師巡房時,他無助地看著醫師說:「可以不要再救我了嗎?」媽媽隨即制止他說話,沒過多久,他嚴重出血,家長堅持「救到底」,最後孩子經緊急搶救後仍回天乏術。
馬偕醫院日前舉辦「兒少自主與兒少保護研討會」,馬偕兒童醫院兼任主治醫師也同時具有律師身分的張濱璿說,面對醫療,兒童幾乎沒辦法表達自己的意願,醫療人員常迫於父母要求,選擇與孩子意見相反,甚至較為痛苦的處置,上述個案就是一例。
張濱璿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強調的「兒童表意權利」,但我國醫療法、病人自主權利法等醫療相關法規,均將兒童醫療決定權交給法定代理人,導致臨床上兒童醫療決定困難。當孩子具有決定能力時,父母應退居輔助角色,確保決定不會違背孩子的最佳利益。在醫療端如果遇見親權濫用情形,應設計類似家事案件的相關機制,讓醫療人員做出專業與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