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年金請領,明年起六十二歲才可以全額請領。圖為民眾前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業務。圖/陳正興
【本報台北訊】明年起,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六十二歲才可全額請領,預計影響約十四萬人。勞動部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老年年金從二○一九年起,每兩年提高一次請領年齡,直到二○二六年達六十五歲上限。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白麗真指出,勞保年金在二○○九年開辦,當時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歲,但考量勞動年齡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設計了逐步延後領取機制,從第十年起逐步提高請領年齡,去年首度提高至六十一歲,接下來則每兩年調整一次,明年提高至六十二歲,二○二二年提高至六十三歲,二○二四年提高至六十四歲,二○二六年後達上限,一律六十五歲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蔡嘉華表示,以一九五九年次出生的小龍為例,需要等到二○二一年、年滿六十二歲,才能領到全額老年年金,但小龍可選擇當年請領,也可選擇提前或展延請領。
蔡嘉華解釋,每延後一年請領,增給百分之四年金,最多可延後五年、增給百分之二十;提前請領部分,則最多可提早五年領,每提前一年減給百分之四年金,最多減給百分之二十。因此,一九六一年次出生的勞工,法定全額請領的年齡是六十四歲,但他在明年滿五十九歲時,也可提前請領減額年金。
蔡嘉華說,截至今年十月底的勞保局統計資料,目前有一百二十五萬八千五百六十一人正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其中近五成九的人是展延請領,三成一提前領減額年金,只有一成的人是屆滿法定請領年紀當年,開始領取全額年金。
依勞保最新精算報告,一九五九年次出生仍在加保中的人數,約十四萬二千多人,一九六一年次則約十八萬九千多人。
近4成勞工 領提早就業津貼
另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指出,勞工在失業給付還沒領滿前,再次受雇工作,不須在同一家公司做滿三個月,只要參加就業保險累積滿三個月以上,都可向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根據統計,二○一八年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有八萬八百三十二件,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則有三萬一千四百八十一件,等於近四成的人,未領滿失業給付,就已經重回職場。
依《就業保險法》第十八條,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若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就再進到職場受雇,並依規定參加就保滿三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五成的未請領失領給付金額,一次發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