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報導大學新鮮人選填志願,將警大視為第一志願;甚至連得獎名模,也加入警專的行列,最近更扮演警察公關的角色,在媒體前密集曝光。在這些新聞事件的背後,吾人是否應該思考兩個比較深層的問題:
第一、警察這份職業,如今是否成為當前的「鐵飯碗」首選?只因為目前就業市場的「人浮於事」,以及考慮工作的穩定性,還有薪俸的相較於一般職業的優渥?若是如此,在這樣的就業心態背後,不僅反應出台灣就業市場轉變為:只要能賺錢就好,工作內容並不重要的心態,甚至會將台灣民眾的學習心態,轉變為以「就業」為優先考量的價值取向。那麼,把打工當首選的求職心態,加上以就業為優先的考量,成為教育的終極目的,甚至是對於職業的價值觀,是否有人考慮過,台灣的未來只能「向錢看」而已嗎?
第二、警察的形象,是否需要依賴「名模」加持?警政署長認為,好警察的條件,在於能否捉賊辦案。起碼,警政署長還能抓住「警察」這份職業的根本。的確,辦案捉賊只是警察的神聖性,具除暴安良的能力,才是民眾對於警察產生尊重的來源。
因此,警察能否作到最基本的不吃案,保護民眾居家安全,且對犯罪者的勿枉勿縱,這才是警察維持形象的根本之道,如果只是仰賴警花作為公關,恐怕在治安不甚安寧的當前,反而會成為一大諷刺。
然而,吾人更憂慮的是,在有志投考警校或進入警界服務的背後,並非出自於保護善良的正義感,而是來自於「鐵打的飯碗」、「優渥的薪俸」的誘因,恐怕這不僅是對於這份職業的褻瀆,更是人民的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