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齡長者保單爭議層出不窮,金管會保險局昨天宣布,業務員只要賣有含解約金、生存金的保單給七十歲以上者長者,全數都要錄音或錄影,年底前上路。
換言之,除了產險、小額終老險、保障型保險外,賣給長者保單都要錄音或錄影。此外,也規定業者不能勸誘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繳交保費,否則開罰。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明定保險業銷售各種有解約金、生存金的保單給七十歲以上的客戶,除了小額終老保險、及保障期間在三年以下的傷害險外,銷售過程中都要全程錄音或錄影,且要留存至保單契約結束後五年。
張玉煇說,目前含有解約金的保單非常多種,最常見就是利變型保單。
今年元旦保險局已經強制所有業務員,在銷售投資型保單給七十歲以上長者都要錄音或錄影,現在則是擴大範圍,預計年底前上路。
另外,保險局近期已查獲到多家銀行的保經代部門,誘勸保戶利用借款去買保單。保險局同時做出規範,明訂不管是保險業務員,或是保經、保代業務員,都不能勸誘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繳交保費,違規可開罰六十萬以上到一百二十萬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