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有權狀沒土地
民宿老闆陳聰(右)指著海岸說,權狀上一百多坪地全被海水淹了。圖/中央社
【本報花蓮訊】花蓮海岸線遭海水侵蝕嚴重,豐濱鄉民「空有權狀卻沒有土地」的情況不少,豐濱村民吳義卿指著海裡一顆凸起石頭說:「從海岸線到海中三十公尺地方都是我的地。」
吳義卿二十九年前在豐濱村海岸公路台11線四十八公里附近買了五分地,十一年前蓋房子經營民宿和咖啡館,當時請專家來測量土地,發現已有兩分地淹沒在大海中。
「被海水侵蝕的土地當作送給老天爺了。」吳義卿只能苦笑說。擔心海水步步進逼,他希望政府能夠負起保護民眾身家財產安全的責任。
擁有海景視野的民宿老闆陳聰說,他十年前在海岸公路旁買地蓋民宿,當時實際土地面積就比權狀登載的少了一百多坪,那一百多坪全被海水淹沒了。
陳聰曾向縣府等主管機關陳情,得到的答覆是「屬二級海岸自然流失」,沒有立即危害的迫切。看著自家後院面積逐漸變小,他只能期待主管機關解決海水侵蝕土地的問題。
豐濱鄉代表會前主席林長榮說,海岸遭侵蝕以立德、大灣等部落和新社往北情況最嚴重,現在的地貌和他小時候差異非常大,估計有幾百公頃土地已被大海侵蝕。
豐濱鄉代表會現任主席曾金水說,因《國土計畫法》與《海岸管理法》,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無法在海堤設置消波塊,以致海岸線內縮問題嚴重,長期下去將造成土地所有人的權益嚴重損失。
花蓮縣建設處水利科科長張世佳表示,《海岸管理法》主要分成「海岸保護區」和「海岸防護區」,海岸保護區主要保護海洋漁業資源、自然生態、溼地環境,海洋防護區則是對人民生命財產的保護。
張世佳說,二○一七年的前瞻計畫經費七百萬元,將新城—壽豐鹽寮海岸線納入海岸保護區,本月將陸續提出壽豐牛山—豐濱新社海岸線的保護區整體規畫,屆時較脆弱和掏空嚴重的區域將一併列入防護區加強建置的維護與改善。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局長謝明昌表示,早期海岸區域權責並不非常清楚,所以內政部希望透過《海岸管理法》讓權責更明確。過去各部會相關機構是依照保護標的做防護措施,民眾有生命財產安全之虞,河川局會進行海岸防護工程;若是危害道路、農田等,則由相關主管機關負責。
謝明昌說,自二○一三年起行政院函示「維持自然海岸零損失」政策後,未經評估、海岸計畫擬定者,不輕易施設海堤或海岸防護工程,如拋擲消波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