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一凡
在房價日益嚴峻、薪水漲幅無限停擺的今天,租屋已是稀鬆平常的事;業主則當作投資,比賣房還有賺頭,無論環境如何,總有房客願意花錢承租。
租屋分為家庭式、套房式、雅房式,家庭式就是整戶的格局,多半沒附家具;套房和雅房都是重新隔間裝潢的,幾乎都有基本的家具,兩者差別在於雅房沒有衛浴設備。
以一戶36坪的公寓為例,套房大約可隔四至五間、雅房則能再多一兩間為極限,有些房東想迅速回本,硬是隔得密密麻麻,住在裡面幾乎僅剩一塊能轉身的空間,甚至也有將不適宜居住的空間裝潢出租的案例,還以不可思議的價格順利成交。
居家生活裡必要的花費,如水電、瓦斯、網路,大部分房東會負擔水費、網路費,瓦斯和用電則照表計費,良心房東會按帳單收費,有些房東腦子轉得快,租屋標榜僅收取電費,其餘全包,然電費一度六元以上,等同所有花費都由房客負擔,更甚還能多賺一筆。
六月上路的租屋新制,規範房客負擔的電費,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這莫不是讓房東變相漲租金的好藉口,看似好福利,實則有無福氣消受,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