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基隆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繼通過五年一貫取得學碩士學位辦法後,最近經教務會議通過,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成績優異的同學,最快可在大學入學後五年,取得博士學位。
為鼓勵成績優異,同時具有研究潛力、成績符合規定的同學,海大訂定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讓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及大學部三年級學生可提出申請,直接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依據新規定,大學部學生通過申請後,必須取得學士學位後方可逕行就讀博士班,成績優異的同學,可以在大三時同時依「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法」提出提前畢業申請,取得學位後,直接修讀博士班,而博士班最快可以兩年取得學位,因此成績優異學生,可直接在海大連續修業五年(大學三年加博士兩年)取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