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減刑昨天開始實施減刑,首日有一萬多名受刑人提前出獄,雖然各界對此褒貶不一,不過個人認為減刑是可稱許的德政。
將犯罪的人判刑,最終目的是教化他們,讓他們改過遷善,而不是只把他們關在牢獄裡,長久與社會隔離,而且如果不能讓他們悔改自新、重新做人,那將永遠活在罪惡中、永遠是罪犯,再多的監獄也是人滿為患,國家社會將不勝負荷,前哲所說的「刑期無刑」,道理即在於此。所以減刑以激勵觸法者改過遷善,應該可視為德政。
一般人擔心他們提早重回社會,可能故態復萌,減刑反而給社會帶來不安與傷害。當然這是可能發生的情況,然而我們對人性不能沒信心,受過刑罰是應該會往好的方向前進,法官輕判、總統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檢察官緩起訴「星光幫」楊宗緯難,目的都是希望觸法的人遷善改過,往正確的人生方向前進,所以社會大眾也應接納、關懷他們,使受刑人能順利重站起來,不會自暴自棄而再犯。
然而不能只靠緩刑、減刑及特赦,與其給魚不如也教他們釣魚,臨淵羨魚不如讓他們知道退而結網的道理,台中戒治所幫吸毒受刑人開辦「禮儀誦經職訓班」,將來他們出獄後,就能投入熱門的殯葬業,就是很好的作法,「衣食足而後知榮辱」,教育他們、讓他們學習謀生之道,這與減刑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阮愛里(北縣新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