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一場火又帶走很多消防同仁,我認為根本是指揮系統出了問題;場區全面燃燒,就算有人受困,熱和煙就肯定受不了,有必要派出整隊搜救人員入內嗎?」一名義消貼文認為消防員殉職得冤枉。
他說,救人是消防人員天職,但消防裝備不是鐵布杉,工廠火警和住宅火警類型差異很大,有必要在第一時間就派出人命搜救人員入內救援嗎?這次又是桃園,為何沒有學到教訓?
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表示,工廠消防安檢合格,未來會針對工廠消防設備、現行消防法規列入檢討項目;現場指揮官戰術配置及執行、基層同仁訓練、裝備、整體消防員數量是否充足,均將列入檢討範圍。
警大前教授葉毓則說,政府首先要檢討的,是為何第一線消防員裝備不足;她舉例,九二一地震時,美國救難隊員身上配備定位器,供隊員失聯時可迅速找到人,我們消防員卻只有發出聲響及閃光的救命器。
另外,敬鵬廠內為何有這麼多危險物品,卻又讓移工住廠區,以致發生大火消防員只能硬著頭皮冒險搶救;她舉台塑六輕每年投保鉅額保險為例,保險公司強烈要求台塑提高防災設備與措施,台塑自己的消防隊裝備甚至比公家的還要好。
葉毓蘭說反觀敬鵬,如果設廠不符法規,等於變相將賺錢的成本分攤到事後救災的人命付出上,桃園市政府就應該跳出來,替死去的消防員向敬鵬代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