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接二連三的酷寒,讓有投保寒害險的農漁戶都得到理賠,對提高其他農漁民投保意願理,應起正向的作用。
儘管透過政府相關單位積極宣導,多數農漁民對於農業保險可以帶來降低天然災害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及穩定農民收入等好處,多有所了解,且政府也會給予半數以上的保費補助,但是願意加入保險的農漁民還是少數,其中原因值得政府正視,並檢討改進。
目前農漁業保險雖然名目不同,但還是以災害保險為主,對象包括:水稻、芒果、梨、石斑魚、設施等,也開始試辦釋迦收入保險。
目前政府補助農漁業保險費用高達三分之二,釋迦則是由中央補助保費百分之五十,地方政府補助百分之五,農民負擔百分之四十五,不過理賠需先扣除中央補助費用,雖然救助金額較保險賠償金額來得低,約占實際損失的四至六成,但對農漁業災害救助,多採取「從寬、從優、從速」三原則,農作物的外觀受損程度達到百分之二十,就可啟動救助,致經常出現很多便宜行事之處,勘災精準度有待商榷。政府照顧農漁民固然責無旁貸,但是各項補助必須合情且合理,更不能慷人民之慨。
全球已有一百多個國家開辦農業保險,其中實施作物收入保險為重要發展趨勢。
所謂的作物收入保險,係針對天然風險或市場風險造成減產或價格下跌,導致的收入損失提供保險。
世界上農業保險體系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的美國,也以作物收入保險最受當地農民歡迎。
台灣究竟該以何種方式推動,自願或強制,該推動何種保險,所得保險、病蟲害保險或天然災害保險,如何來推動,試點或全面等等,都還有待政府做政策思考。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