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有台東縣議員質詢今年核定低收入戶門檻提高,縣內約有二成原低收入戶被剔除無法獲補助,認為新規定盡失照顧弱勢族群美意。縣長鄺麗貞表示,已經尋求管道協助未能列入低收入戶資格者取得其他救助。
縣議員李建智、饒慶鈴、謝明珠等人質詢指出,今年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的門檻提高,因不符新救助規定遭退件者不乏離婚婦女,被退件理由是,查出娘家有財產。李建智表示,台東縣今年約有二成原為低收入戶因新規定被剔除,他認為,新規定是在製造社會問題,並非照顧弱勢族群。
婦女因離婚,獨力扶養小孩,就業本來就不易,收入難以維持才成為低收入戶,但新規定卻將娘家財產也列入,非常不合理;再怎麼說,娘家有錢是娘家事,但當事人若有依親或從娘家分到家產,政府當然不再救助。
縣政府社會局長陳泰國表示,台東縣今年度低收入戶調查及審查作業,截至上月底為止,計核定一款二百四十一戶、二款一千二百零九戶、三款一千八百零七戶,總計人數九千八百九十二人,低收入戶申請符合率為百分之八十。
陳泰國說,新規定確有不周延之處,目前除向中央反映外,也積極另外尋找其他社會救助管道等權宜措施,盡量協助民眾獲得生活救助與紓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