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議員吳善九在光天化日被槍殺,案情尚未明朗,選舉恩怨、擋人財路、揭發弊案或財務糾紛,都可能是原因,所以,對此一震驚社會的民代遭槍擊案,不能視為個案。
為民服務是代議士的天職之一,不過,身分背後卻糾結複雜的地方政治生態,所以對案件的論述就不僅止於治安敗壞、槍枝氾濫,及迅速破案伸張公權力等,而是要探究地方民代在功能定位及扮演角色時,所要面對的弔詭政治生態結構和環境誘因。
基本上,「政治」是眾人之事由眾人來管理,直接選舉的代議政治,是可達到維護民眾權益的消極目的,但在捍衛基本權益、爭取應有權益及對抗權益被侵犯,三者之間所形成的灰色模糊地帶,也預伏了地方民代問政時有潛藏的人身安危。
就此而言,如地方建設、公共工程、濫權卸責等百姓基本權益被漠視、被侵犯時,理應是要國家公權力主動介入與依法干預來維護,而不是讓民代過度標舉為服務選民,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此游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及其連帶而來的關說陳請,常成為代議士的問政空間。
但是,關乎到違法開發、沙石盜採、廢棄物掩埋、八大行業、違章建築或各種違法亂紀,不應是民代唯一的職責,可是他們須監督制衡政府公權力不彰及消極不作為,所以民眾、利益集團及公務員,和合法、違法及游走法律邊緣的大小事,都有著無法脫鉤的糾葛。
因此,基本還是在於攸關公共利益的管理、申訴管道與請願處理辦法,是否建制完成並且有效進行,而不會因為制度運作失靈的「法治問題」,過度凸顯代議士問政的「人治問題」,造成無法避免的人身安全危機。
監督施政、審理預算、蒐集民情、探訪民瘼、反映民意及提出建言,都是地方制度法賦與民代的職責,但因公權力不彰,使民代必須在民眾陳請的「小益」,及特定對象的「大利」間擺盪,這多少意指,良心問政也是一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