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一名就讀托兒所的四歲男童,因為疑似過動,在校內不斷毆打其他小朋友,有人一天被打三次,更有人三個月內被毆百次,最後經由校方、男童父母及其他小朋友家長共同開會,決定請這名男童離所,這可能是國內首位被托兒所勒令退學的案例。
這起案例有待專業人士診斷與分析兒童心理、精神,或家庭教養等層面問題,不過有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可能被忽略了,那就是國內到底有沒有適合特殊幼童就讀的幼托單位。
其實所謂的特殊幼童,過動只是其一,還有腦性麻痺、自閉,或像《不存在的女兒》書中的唐氏症,但目前鄉鎮市的公立托兒所,對特殊幼童教學環境所能做的,不外乎是接到上級公文後,被動的指派人員去研習,而這種研習能發揮多少作用?公托老師對特殊幼童又了解多少?公托招生時有無自信和能力,敢強調有此專業教育素養,及有無適合特殊幼童的教材與教法?都讓人質疑和擔心。
教育特殊幼童應愈早愈好,因為今天被托兒所退學,未來還得上國小,從幼教是成長發展的初步來看,所以身負幼教使命、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立托兒所,有必要針對特殊幼童建構能學習、輔導的環境,不能讓他們成了幼教孤兒,若連公托都不做,豈不是連政府都放棄這群幼童了嗎?
潘西對(北縣新莊/圖書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