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連續做出民主政治負面的事,一是議員在議事堂上潑糞,另一為酒醉議員竟毆打記者成傷,均使社會觀感極差,豈是道歉可了事?議會若鄉愿怕事,那麼就是議會之恥。
今天台灣議會政治為人詬病者,就是不能理性問政,加上政黨惡鬥,民意代表竟變成了戕害民主的殺手,什麼為民服務、為民喉舌、為民謀福都成了口號、口水,杖恃「免責權」和「民意」光環,為所欲為,這是十分可怕的現象,如果司法不能維護正義、輿論不予撻伐匡導,久而久之必成民主的「禍患」。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議員豈能置身法律規範之外?像英、美、日多半由所屬政黨嚴格處理,甚至開除黨籍或不予提名,並嚴厲譴責,即便是無黨籍者,多能依議事規範或透過司法途徑,懲處惡行,台灣卻因循苟且,導致民主法治不彰。
「有什麼樣的民代,就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有什麼樣的社會」,這是許多研究民主政治和社會學者的概念,換言之,人民要做自己和國家的主人,便須自我覺醒,不能選出沒有民主法治觀念的民代,還得要隨時監督,因此須督促議會及相關政黨,作出明決的處置,俾向社會交代。
東方亮(台北市/資深媒體人)
台南市議會發生「潑糞」事件,我實在感嘆,為何台灣民意代表的素質如此低落。
台灣外交不斷受中國大陸打壓,國際能見度十分有限,但立法委員的南拳北腿「搏命演出」,卻讓台灣躍上國際重要媒體版面。
台南市議員不但有樣學樣,更青出於藍地演出「潑糞」鬧劇,難道領人民薪水的民意代表,只會演鐵公雞、潑糞嗎?
議會是為民喉舌的神聖之地,民意代表須尊重議場秩序,也須尊重自己的身分,千萬不要讓人民把你們當成丑角。
廖經庭(桃縣觀音/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