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離婚的母親日後得入宗祠享祭祀,孝順的姊弟偽造結婚證書,幸賴檢察官善體民情,得以不起訴處分;但這件事反映出人類已走到二十一世紀,但中華民族的觀念仍停留在千年以前。
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一出嫁等於是外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生活品質和尊嚴都寄託於命運,好命者似嫁金龜婿,歹命者如菜籽仔,「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一切都自己承擔,連死後都希望身為夫家鬼。
不論族群都礙於傳統習俗,規定女兒不得繼承遺產,必須「自願放棄」,法令雖規定嫁出去的女兒仍有繼承權,但現今仍許多地方維持這種傳統,「重男輕女」的習俗,依然像幽魂,而許多倡導女權主義者,男女平權口號喊得震天響,但對利基點不公平的待遇,卻無能為力。
時代不斷的推進,女性也應自覺,光是高喊母親真偉大,卻仍深陷傳統窠臼,只為了享人間香火,仍存留「男尊女卑」的舊傳統思想,看來要真正落實男女平等,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