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行政院修法只滿足資方需求,勞團昨天號召各工會數百人集結在行政院前高舉反對修法的標語抗議。勞團批評,不只資方有五缺,勞工也有缺薪水、休息、健康、尊嚴和工會等五缺,行政院長賴清德根本不聽勞工意見。圖/杜建重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在行政院會上拍板政院版修法版本,隨後經院會審查通過。賴清德說明,修法有「四個不變」,捍衛勞工權益;還有「四個彈性」,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工作彈性。他強調,企業反映經營困難,勞工也喪失加班機會,政府面對這些問題,「可以繼續視而不見嗎?」
另一方面,不滿一例一休再度修法,勞工團體昨天發動千名勞工到行政院前抗議。勞團批評預告期尚未結束,行政院長賴清德就拍板,根本不聽勞工意見。更嗆若再度修法,賴清德跟勞動部長林美珠都應下台,甚至乾脆廢掉勞動部。
在院外勞團的抗議聲中,賴清德親上火線出席院會後記者會,並向各界喊話。他說,去年朝野出於善意修改勞基法、縮短工時、改善勞動條件,「卻也意外迸出了一例一休的制度,嚴重綁住了勞資的彈性,衍生出許多問題」。
面對問題 不能視而不見
他說,自去年一例一休施行以來,資方透過各種管道、用各種形式反映企業經營的困難,也在基層看到許多勞工因為一例一休的限制,或是虛擬工時看得到吃不到,而喪失加班機會。勞工收入減少,不得不另外去打工,有的打一份臨時工,有的打第二份臨時工,他們更辛苦、更累、更忙。「政府面對這些問題,真的可以繼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嗎?」
賴清德說,接任行政院長就是要來積極面對這些問題,拚經濟不分黨派,責任要由朝野共同承擔,也呼籲勞資雙方不要站在極端的兩面、不要對立。
賴清德說明修法內容指出,「四個不變」包括:正常工時不變、每天正常工時八小時,每一周四十小時;周休二日的原則不變,社會誤解會連續工作十二天,這絕非常態;加班總工時不變,每月四十六小時,可以彈性運用,但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的計算費率不變。以這四個不變來捍衛勞工權益。
「四個彈性」包括:加班彈性;排班彈性,雖然鬆綁七休一,但是必須經過勞資協議、政府的把關;輪班間隔彈性,原則十一小時,但經過勞資協議,也願意提供給三班制產業可以繼續運作;特休假的運用彈性,今年特休假休不完,可以勞資協議明年再休,如果再休不完,就要現金給付。以此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工作安排的彈性。
把關機制 恐成橡皮圖章
但在行政院外,團結工聯與各地工會、勞團組成的「二○一七五一行動聯盟」則是激烈抗議。勞團提出,勞工也有缺薪水、缺休息、缺健康、缺尊嚴、缺工會等「五缺」,盼政府重視、解決,此次修法恐減少勞工加班費、提高勞工工時;並批評賴清德所說的四彈性,都是給資方彈性,中央主管機關的把關機制恐怕只是「橡皮圖章」。
一例一休修法重點
四不變
1.正常工時不變
2.周休二日不變
3.加班總工時不變
休息日出勤工時,仍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經勞資自主協商控管總工時不增加,每3個月加班138小時以內
4.加班費率不變
休息日加班費率不變,依勞工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四彈性
1.加班彈性
每月加班工時46小時原則不變,例外得於3個月內調移,單月上限54小時
2.排班彈性
七休一原則不變,會有政府嚴格把關
3.輪班間隔彈性
輪班更換班次原則至少間隔11小時,例外不得低於8小時
4.特休運用彈性
當年度特休假未修完,可遞延1年
註:例外事項透過勞資協商機制處理,並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