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自助洗衣店已成為都會區常見消費型態,消基會昨發布調查,自助洗衣店附設販賣機所售洗劑商品,標示竟百分之百不合格,不少知名洗衣店連鎖業者上榜。
二十四小時營運的自助洗衣店廣受歡迎。消基會發現,多數消費者不會自備洗劑,直接購買業者在店內販售的洗劑商品,此舉雖然方便,但洗劑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規範,更是值得關注的消保議題。
八月三十、三十一兩日,消基會抽查台北市、新北市九家自助洗衣店,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檢視店內販售洗劑商品,發現統統不及格。
消基會指出,他們從九間自助洗衣店販賣機共購得二十八件商品。其中,二十二件商品未標示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二十四件未標示淨重與容量、二十六家未標示主要成分、材料。至於製造日期,全數二十八件均未標示。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食藥署去年已立法規範投幣式自動販賣機販售的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政府也應將影響民生健康的洗劑自動販賣機,以同樣標準訂定管理。主管機關也應不定期檢測自助洗衣店洗衣機內的衛生、洗劑安全等管理,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消基會副檢驗長麥富德則提醒消費者,到自助洗衣店應自備洗劑;若無必要,盡量減少使用柔軟精與烘衣香片的次數。如果一定要使用衣物柔軟精,盡量選擇含有天然成分者。此外,應注意自助洗衣店現場是否有展示定期清潔洗衣機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