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鬧「刑警荒」,各地警察機關紛紛展開「搶救刑警大作戰」,警政署經過三個月研議,日前祭出「公文時效改制」、「減化刑事人員非必要支援性勤務」兩項措施,最近再加碼「減化專案」、「增加獎勵」及「放寬偵查佐報考資格」三大誘因,希望激勵基層員警報考偵查佐意願。
全國各縣市一百五十八個警察分局偵查隊,刑事小隊長、偵查佐人數預算總缺額已達六百七十四人,以台中市不足一百三十二人最多;六都除了台南市之外,缺額均超過六十人。
早年光榮象徵的「便衣」警察,演變至今乏人問津,警政署為此派員到北、高、嘉義縣市和南投等地警分局實地訪查,發現困擾基層的問題主要聚焦在升遷獎勵不足、勤業務繁重、公文壓力等方面。警政署討論後祭出五項改革。
其中減化不必要勤務,指巡邏、擴大臨檢和酒駕蒐證等勤務,除非特殊狀況經局長或授權分局長核定,未來刑事人員不編排這些蒐證勤務。
公文時效管考是地方權責,很多縣市警局早發現刑案公文不應適用一般公文管制時效;刑事局律定,刑事案件和司法文書案件期限三十天、檢警調查案件六十天、毒品行政裁罰案件九十天,詐欺等須長期監聽案件則專案管制。
接續三項改革包括,警政署決定將從警三年才能報考刑事人員的規定,放寬縮短為兩年。
增加獎勵上,除了提升偵破刑案獎勵基準,也增加處理檢察官發交查案件獎勵,現行辦理二十六件到五十二件嘉獎一次的規定,將修訂為十案嘉獎一次。另也擴大刑責區的獎勵積分。
至於減化專案,刑事局目前先將治安狀況督導評核、加強預防偵查犯罪執行計畫,和警察機關查處坊間非法竊聽執行計畫取消,回歸常態。
警政署祭出五項改革,但警界不少人認為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搶救「刑警荒」難有太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