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補助電動機車、自行車的金額差很大,一國多制。電動自行車除環保署補助二千元外,桃園市另補助四千元,但新竹縣只補助六百元。汰換二行程並新購電動機車,桃園補助一萬四千元,新竹縣最多只補助二千一百元,相差七倍,難怪新竹縣民要找桃園親友代買。
各縣市補助款差距懸殊,因轄內工廠愈多,繳納空汙費愈多,回饋補助買電動二輪車的金額就愈多,反之,補助愈少。
以工廠空汙費收入多寡,做為回饋補助依據,並不合理,因為不能將此利益或不利益的補助金額,轉嫁由縣市民承受,對人民而言,顯然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區域性的不確定因素,應整合各縣市空汙收入及相關預算,力求補助金額統一或限縮在些微差距範圍內,讓良善環保政策推動更順利。
紀寶春(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