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亭秀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讓國內各種語言都能獲得尊重,草案並明定,針對有傳承危機的語言,政府應鼓勵大學院校設立研究,並訂定復育計畫及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此外,教育部長杜正勝也趕在總辭前於院會提出「台灣主體教育推動情形」報告,擬定國民教育應先母語、後國語、再英語;國小必修鄉土課程,國中則列為選修項目。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中指出,國家語言是指「本國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政府應規畫及推動國家語言發展,包容並尊重語言的多樣性;國民使用國家語言,不應遭受歧視或限制,外國人及他國移入本國並取得本國國籍者,應尊重其使用該國語言的權利。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語言是重要的文化資產,「母語斷、文化滅」,任何人的母語都是最美的,任何一種語言也都應受到重視,且彼此平等,很可惜的是,連聯合國的研究報告都認為台灣有些母語瀕臨斷絕,相關文化也必定隨之斷絕。
蘇貞昌說,要尊重每一種語言,讓國家能有統一個語言,以方便溝通及形成共識,過去有錯誤的政策及態度,現在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在教育部「台灣主體教育推動情形」報告中,受過「鄉土語言進階培訓獲通過鄉土語言認證」列為各校辦理教甄優先進用對象,未來將研議把鄉土語言納入師資生畢業條件之一。據統計,目前流浪教師約有一萬餘人。為落實國中小鄉土語言教學,各縣市將設置一到三位鄉土語言指導員,專責宣導鄉土語言政策、研發鄉土語言課程發展及教材教法。
蘇貞昌裁示,以往推動台灣主體教育的對象,多以中小學生為重點,其實大部分成年人在學生時代欠缺台灣主體教育,也應提供補充學習的機會,教育部、文建會及新聞局可研議透過社區大學、社教館所或其他方式,把台灣主體教育擴大成為全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