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火車因為保存冒煙、鳴笛的懷舊情景,一上路就吸引大批粉絲追逐,但有民眾投訴烏賊及噪音,要求依法處理。
有人說看不到煙,就失去蒸汽火車原汁原味,鐵道迷更認為,這屬於鐵道文化資產,不能廢。
以「文化」框架,主張不能任何改變,似乎過於偏執,有待商榷。殊不知,蒸汽火車除了冒煙及鳴笛,車身、內裝、速度也具特色,同樣值得懷舊。
重點在於觀念如何與時俱進,兼顧環境保護及法令規範,若強烈牴觸環保及法令,弊遠大於利,怎能堅持己見、違反法令?
除修法排除適用外,符合法令規定,應是最基本要求。個人認為,可以改用天然氣、其他潔淨替代燃料,或加裝濾煙器,保留部分冒煙,讓文化與環保兼容並蓄。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