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等六縣市試辦中小學營養午餐,使用「四章一Q」(指CAS有機農產品、優良農產品、產銷履歷、吉園圃及生產追溯)國產安全食材,新學期擴大十三縣市試辦。
但因每餐增加八至十元,教育部僅補助三點五元,如果成本問題不解決,恐衝擊政策推動。
部分縣市推出免費營養午餐,餐費壓低三、四十元,又須符合食材管控、廠區規模、人員配置及營養衛生等要求,業者無利潤,當然無法辦好,這是自由市場供需基本原理,不能怪罪業者。
費用與業者提供品質,應符合公平及對等關係。營養不能打折,業者若能提出合理漲價數據,沒有凍漲理由。重點在於,業者確實依約提供符合要求的營養午餐,因而提高合理價額之分擔問題。
除了經濟較為困難的偏鄉、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弱勢學生,政府有必要全額補助外,其他縣市可改為適度補助,由家長分擔部分費用,減省國家資源。經費合理分擔,營養午餐辦得好,政府、家長、學生、業者都能接受,政策才能順利推動。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