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對心智障礙雙重老化家庭除了須給予人道關懷外,政府相關法規的保障與福利也是重要的一環。內政部社會司司長曾中明表示,目前已研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白皮書」。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曾中明指出,今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類別改採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的「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替代現行以疾病名稱的分類方式。
他說,九十二年委託台北大學社工系教授孫健忠的研究發現,心智障礙者的老化發生時間較早,約在五十五歲左右,其日常事務自理及活動困難度都較其他六十五歲以上身心障礙者高。為減緩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負擔,政府對身心障礙家庭的照顧分為保障經濟安全、多元安置服務措施、改善無障礙環境、促成社會參與,以及落實個別化專業服務。
未來照顧措施為了能納入長期照顧的身障者,在研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白皮書」時,除已朝向身障者的全人生涯發展需求規畫,也納入有長期照顧需求者的特別服務需要。
曾中明表示,該白皮書目前已經完成各分組的焦點團體座談會議,同時與各障別總會做過意見交換,整理出身心障礙者在福利服務、教育、就醫、就業、無障礙環境及經濟安全等層面的現況問題,全案預計五月三十一日前可推出規畫草案,經行政院核可後,將成為未來十年政府推動身心障礙福利工作的重要依據。
立法委員王榮璋表示,根據九十二年的調查,六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三人有二人處理家務困難,只有百分之七身心障礙者住在機構;住在機構者中,百分之七十是因家人無法照顧,且六十五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七成是由外勞照顧。也就是說,身心障礙者主要由家人照顧,家人照顧能力減弱,就被迫住到機構。
他說,目前各項福利服務的提供是看「身分」而非「需求」,例如「取得身心障礙資格」、「取得低收入戶資格」,正確做法應授權給專業者評估需要。
王榮璋表示,看到許多需要,卻無法處理,問題就在經濟來源。國內社會福利的做法,主要還是發放現金,九成以上身障福利經費是用現金給付,而不是直接服務。台灣老化速度是僅次於日本的第二,兩國年齡只差一年,長期照顧和國民年金等議題,都是面對高齡化社會必須面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