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台灣人三十年的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強力要求下,至這個月十五日,突然畫下句點。
一個廣播電台要確立風格、栽培優秀的DJ、培養出廣大的聽眾群,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NCC說「遏制匪波」任務於二○○四年終止;所有頻率依《電信法》,可做整體頻譜規畫,在「第十一梯次廣播電台頻道開放相關業務規畫」時,經研議要中廣繳回兩頻道,據此確定,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後,會將頻道保留給客委會和原民會申請。
二○一六年十一月,NCC審查通過「客家委員會」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分別籌設全區性廣播電台頻率指配的申請案,決定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從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起停播,以便轉移給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使用。
NCC表示,收回中廣兩頻道的理由是因為要讓客家台與原民台使用,事實上客家台與原民台的籌設進度還沒有到位,甚至傳出NCC請中廣將相關設備轉賣給新電台,以加速其開播。由於中廣的兩個頻道遭到閃電式的停播、而新的電台還沒有開播;聽眾若打開原有頻道,竟然會聽到對岸的廣播節目,形同關閉台灣自己的電台,把天空開放給大陸的廣播電台。要等到客家台與原民台正式開台播出後,台灣的聽眾才不會聽到對岸的節目。
其實NCC可使用的頻道很多,調頻每0.1M就可以設一頻道;從FM88到FM108,可以設二百個頻道,就算考慮到地形阻隔等因素,保守一點來看,每個地區也至少還有一百個頻道可供電台使用。全區廣播網則至少可以整合出七個以上。從實際需要的來看,恐怕不容易被NCC急於停播中廣兩頻道的理由說服。
對音樂網和寶島網下架一事,中廣與NCC數度較量。NCC在去年十二月告知中廣,今年三月一日廢止中廣對兩網頻率的使用權;而後中廣提起訴願並提行政訴訟聲請NCC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二月裁定NCC應停止執行。主要理由包括音樂網加上寶島網的營收占中廣三分之一,一旦回收對中廣的營運、股東權益和員工生計,將會造成不利的影響,且時間過急,中廣公司恐無法在短時間內調整營運計畫等。
但NCC不服,並直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來的裁定,駁回中廣聲請的停止執行案,全案就此確定。
廣播須大量投資機器設備、創意與人力,政府主管機關應尊重人民的財產權、員工的生計,更重要的是聽眾的收聽權。在完全沒有給予任何緩衝期之下,就要求這兩個頻道立即停播;而NCC選擇在周五下班前送達通知,並強力規定中廣必須在當天晚上十二時後停播音樂網和寶島網。
「無線頻譜」具有「稀有性」,因此被列為是「公共財」。NCC回收中廣兩頻道的決定,雖於法有據;但做法實在太過粗暴。